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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亢村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“大排查、大调解”专项活动计划
发布时间:2015-11-30 点击: 次
 

 

为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,认真贯彻实施《人民调解法》和司法部《关于开展矛盾纠纷“大排查、大调解”专项活动的意见》的精神,组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,采取多种手段,排查化解矛盾纠纷,针对本镇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计划。
  一、指导思想
 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  二、方法和步骤
  1、加强领导组织机构。亢村镇党委政府对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十分重视,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。由书记亲自担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成员由镇综治办、司法所、信访办、派出所及镇干部和各村、社区干部组成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。由专人专门负责抽调、协调工作。
  2、做好动员部署,加强人员培训,提高队伍素质。
  为了扎实抓好矛盾纠纷“大排查、大调解”工作,促进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和矛盾纠纷大排查、大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,从而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整体业务素质,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。
  3、在各村、社区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,并配备专门的纠纷排查信息员。使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落实到基层,达到全面覆盖。
  4、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。为了顺利完成矛盾纠纷“大排查、大调解”专项活动任务,司法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,制订《亢村镇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直报制度》、《亢村镇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》、《亢村镇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》等规章制度,使工作有章可寻。
  5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,调整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。使其在开展矛盾纠纷“大排查、大调解”专项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要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,村(居)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面覆盖,并成立专门性、行业行人民调解组织。
  三、重点区域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平台
  为了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“大排查、大调处”专项活动工作,开展社会管理创新,紧紧围绕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不断向前推进,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新做法、新举措和创新思路上继续拓展。对矛盾纠纷凸显区域采取有效措施,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纠纷,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,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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